![]() |
|
Spaces home HEREPhotosProfileFriendsMore ![]() | ![]() |
HERE觀自在菩薩, 行深般若波羅密多時, 照見五蘊皆空, 度一切苦厄。
|
感谢访问!
不明不白的恨我到九龙淘衣,选出四条真丝裙子,卖衣服的女人竭力劝我要M号,几近逼迫。因为是欧码,M号穿在我身上简直要滑到脚跟!就算 S号也还绰绰有余。有一条宽松样式,她非要我买,屈服于她的固执和蛮横,我只好穿它上身。从更衣间出来,揪着腋下两把多余的布料,我说:这怎么能行?她恶狠狠地回:这衣服就要大!——真是奇怪啊。她明明是恨我,可是,不知我哪里令她这样子的恨。最后,我拿着四个S号付账,她不甘心地冷笑:“哼,还有人要买S号?!”我先前一直迟钝,忽然醒悟似的赌气:“那么,我不要了。” “不要就不要!”她紧跟着来一句,比我声势壮。到这个地步,我当然头也不回往外走。 可惜。可惜。到现在还在回味,深绿的,绯红的,一条豆色,还有一条黑底灰的花,那么柔软的丝啊、那么滑、那么的凉,它们都衬我,还真是窈窕。是不是因此,她才恨?想不通。今天大概是我的黑霉日。 现在,我想吐。 不要抽烟这段时间我们全都感冒了,第一个是阿姨,第二个是我,第三个是小土,爸爸是最后一个,也是发得最厉害的一个,因为他有鼻炎,一感冒就呼风唤雨。每次吃药,小土都扭麻花儿,只有我敢下死力气按住,但两个药都是甜的。 今天下雨,小土午觉,我一个人出去逛。在街上走走,只有陌生,没有兴致,还有些腰酸背疼。抬头看到超市,原来那里才是正途。明明出去放风,倒买了一堆小菜。两个钟头不到,就着忙回去,像心头爬了一只小蚂蚁。但是不甘心。找个地方坐坐吧,享一刻钟清福,徒具其表也好。 进到最近的咖啡馆,要一杯茶,才发现不可以抽烟,出来,换一家,百米之内换了三家,居然都不可以吸烟,什么时候南京也这样不厚道了!我对城里状况一概不知,想再往前走走看,却变成烟鬼找地儿救急,有些猥琐可笑了。 我蛮可以坐到GUCCI门前干干的台阶上去抽,但老罗讲我现在由表及里的邋遢,叼了一根香烟,人家要当我是野鸡。野鸡是可悲的。以前夜里路过丹凤街,她们就像行道树,眼睛冒鬼火。 我抽的第一根烟是红凤凰,那是考专业课,住在小马宿舍,她给我一根抽着玩儿。后来复习文化课,自己就抽上了,还是红凤凰。因为在生理上有巨大的冲击,好像冒险吃了一种毒药,居然不死,不敢想再有别的侥幸。 如今小马早就戒烟了,不但她戒了,她老公也戒了。但我恐怕要抽到老死。因为抽烟对我相当于独处的提示,是虚构自在和安全。不过戒不了烟的人总有一套说辞,比我要紧的,大有人在。林语堂就说:戒烟下流。 但凡成“瘾”,都是人性的依赖,哪怕美德成瘾,也会在某种情境下成为障碍。不管戒掉何样的“瘾”,都值得佩服。 我多次痛心疾首地戒烟,最长不过四五天。怀孕被迫不抽,断奶头一天开戒,满打满十五个月。这十五个月,身体的负担是双倍,但因为不抽烟,面色和精力都比平日好。不过,我从断奶的失落里得到的最大补偿,是又可以抽烟的欢欣。 像我这样的人,既上了瘾,就无从戒,只能悔不该当初。以前最恨“缘分”二字,大概人老了,才知道这不是抒情。按八字讲,饿火命就是要抽烟,为什么有人抽了一辈子香烟好好的,一戒百病生! 没有开始,就不苦于结束。你不要抽烟,但也不要叫我戒烟。人生苦短,乐事无多,安慰稀缺,比抽烟伤身的事不胜枚举,能戒很好,不能戒,何苦为难。 样板我窗外正对一户厨房,有对青春少艾的男女,总在那里做吃的,每天三顿不落,从来都是两个人一起做,一边做,一边亲热,烹饪调情两不误,偶尔也吵吵嘴。比如昨天,他们就吵了。女的声音高,听得句句分明,她怪男的没把厨房设施搞好“这个不买,那个也不买”,半是埋怨半是撒娇,开始撒娇多些,后来埋怨又占了上风,话到余音才打个弯。那男的声音低,就听不全了,总之是告饶。整个夏天他们都穿的很少,男的常打赤膊,他理一个平头,皮肤有点白,也许是赤膊的缘故,显得白。身材一般,就是那种疏于打理的年轻肉体,不算胖,也不算瘦,只是看不出有肌肉的轮廓。事情基本是他在做,除了掌勺,他还爬到窗台上擦玻璃,一边擦,一边用嘴吹窗槽里的灰,很认真的。那女的,个子小,隔了窗台和水池就只能看见肩膀以上,姿色挺平常。有一天,她穿的睡衣很白很白,引我格外地注意那样式,是很可爱的泡泡袖,因此让我想到了雪公主,怪不得那男的粘她。假如是她掌勺,那么,男的就在后头揽着她的腰。我看到这一幕,总是不怀好意,心想他们太热乎了,一定不能长久。 这时候,他们又在煮饭,两个人都唱着歌,你一句,我一句。因为温度降下来了,今天他们穿得很“正式”,都是短袖T恤,男的果绿,女的桃红。不知道他们是意识不到楼间距,是无所谓,还是故意?这样板式的甜蜜日子确实值得展示,他们大概也是打心底里自豪,越发要按部就班。这会儿我再望过去,那里灯已经灭了,过一会儿,他们又要来洗碗的。 要读三国演义昨夜伤心难眠,还好有一篇林语堂的冷峭檄文打岔。夜深人静,记起第一次买此人的书,叫做《人生的盛宴》。用的是春游的钱。那是有生头一回全凭自己的判断买书。书那样多,钱那样少,最后选了这一本,是因为事前看过鲁迅写他不好,外加喜欢这书名——又是“人生”又是“盛宴”——原来那时心仪大词!书中讲生活的文艺,我不爱看。后面附记的家事还蛮有趣,有一段写他每天出外散步后,回家都以温水洗脚,还用肥皂!——看了很钦羡,因为连我们小孩也没有这种悠闲。 接着又记起这之前的两次买书。 第一次买了安徒生全集,儿童节?家里给了钱,买哪一类书是圈定的,都是儿童读物,我从中挑了安徒生,一共二十来本,绿色封页中间都有铜版画,那绿很静,画都忧郁,铅字松松排着,书又薄,和安徒生的笔调相符,是一种简明的优雅。我喜欢小锡兵的故事,那么忧伤,那么美!虽然安徒生大部分故事都写了湮灭的诗意,但再也没有比小锡兵更卑微的。 第二回,买的是世界名著,罪与罚堂吉诃德百年孤独等十多本,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要到钱。那天我穿紫色毛衣、蓝色裤子、还有暗金纹样的布鞋,是很得意的搭配。在那个年纪,还有一件我妈的旧外套,咖啡格子的呢料,穿在我身上就成了短大衣,配上绿灯芯绒裤子,我也觉得美。另外有一种尼龙风雨衣,是纯粹的藏青,我看到好几个高年级男生穿它,感觉很随便,显得有好多事赶着要做,还有点没心没肺,后来我终于也有了一件,因为太大,就穿在棉衣外面,配一双猪皮棉鞋,那是不经意的中性味道,好像从来不会考虑衣着似的。 以后买书,就不记得了。只记得这最初三回。 在这之前,我看的书大多是偷来的。我偷书,不是一两本,而是一堆一堆偷的。所谓偷书不算贼,一点道理也没有。偷书和其他窃行一样惊心动魄,失窃的损失也该差不多吧。开始偷书是即兴,后来胃口大了,胆量也大了,就成了惯偷,有了惯偷的做派。动手前要踩点,选好安全的时间段,算一下自己的速度,若可行再想搬运的法子和路线,速度越快越安全,赃物多了却影响速度,但机会难得,要力求事半功倍。再周详的算计也不能避免意外,好在意外并非全不可预料,如果踩点细致,事先也能猜出八九分。针对意外的性质和爆发的时间,要有恰当对策,因为假如应变得当,还是可以满载而归的。最坏的结果是被抓个现行,实在抵赖不掉。我那时大约10岁,因为发育迟缓看上去只六七岁,这确实是再好没有的条件了。做哪种风格的贼,扮可怜还是耍聪明、装傻还是卖俏……要看捉贼的心情和品味临时决定。所以行窃最是集大成的锻炼,心计、胆略、身手、演技、听力……都可以练到。曾在同一天、同一个地方,往返数次地偷,和职业小偷相比,我也不逊色,因为我会装卸玻璃。那时候,窗户都是以最小的铁钉将玻璃固定在木槽之中,一把最小的斧头就够用了,卸的时候撬,装的时候敲。如果天时地利,却临时没带着工具,猖獗的欲望也不会就此罢休,用硬币、用石头、用钢笔……哪怕用指甲,也要试到果真绝望。卸下的玻璃,轻靠墙边,手弯进去拨起插销,再翻窗入室。但我不急着取书,而是先从里面开了门出去装玻璃。为再去时方便,我也不完全复原,而是余下几根铁钉。再要动手,重返检查,若发现空缺的钉眼被填上了,便识相地蛰伏起来,等等风头过去再说。为了长久有得偷,我都选死角里落了灰的书,所以,窗户的修复多半因为松动的玻璃因风动摇了吧?——我一直这样安慰自己。 我智能和体能的发展全赖于那几年做贼。过了13岁,心智好像再没提高,敏捷的身手就一直退化。假如专于此道,开蒙这样早,现在一定成了神偷!智力和体力不知比现在强多少倍。再下作的事做到超一流,都有一点高级。神偷、赌圣比棋王、诗仙还要多些瑰异色彩。我看拍案惊奇里的懒龙奇闻,也不损自信。做贼学得缩骨术算什么高明?自动不长了,那才叫天造地设,真命天子。我那时报出实际年龄总引人惊叹,好事人劝我妈带我去看是不是侏儒症。亚当夏娃自有了羞耻之心就沦落人间,不做贼后,我身体迅速长大,退化成正经人。 本来忆书,却记起太多偷书事,好像我是喜欢偷,不是喜欢书?当然不。“偷”是丑的,就算神偷,行事时的姿态也与老鼠一般龌龊可怜。鄙陋行径伤害的是心灵,一颗天真的、愉悦的、纯洁的心比什么都可贵。奇怪我竟想不到正大光明地去借,因为很显然,那不如自己去偷来得体裁丰富自由自在。说一个人紧张到一颗心要从嘴巴里跳出去,这种修辞我是亲身体验过。因为紧张,斩获虽丰,真正可读之物并不多,有些根本不能算是读物,只是工具和教材。一方面为了让这件事情持续下去,另一方面偷多了不免替人家心疼,后来去偷时,我总顺带着还书。偷书、还书,心跳不已,读书也都是仓惶紧促,因为时不待我,不知道以后还有没有得偷,一要背着人,二要赶进度。那些如饥似渴的日子,只是饕餮,没有品,哪里知味?所以老罗常讲我读书没有用。好多读过的书忘了,最喜欢一本法国小说集,不舍得还它。偷来时书页脆黄,因为百看不厌,烂到不可收拾的地步。书中所收文章都让我激动浮想,其中《玛尔戈王后》至今仍是我最喜欢的爱情故事,后来才知道那里所收录的只是节选。偷到最多的诗集,这是凑巧。我真的很会朗诵,如果配音的行业还在,应该能做得很棒。 等有了固定的零用钱,可以自主买书时,对书的饥饿感已经退却,因为恋爱的机会接踵而至,忙里偷闲读几本潮流书装点门面已经很不错。现在读书只是为了能睡着。回忆太多,睡眠太少。 宝贝,你要读三国演义。 要挑战自己的偏见做了异常可怕的梦。梦见两个小土,一个在睡,另一个也在睡。婆婆说:梦里的走到心里去了(梦中觉此话诡异不尽)然后小土突然开言,是我老家方言,问:你怎么会得?他淡然地答:“我本来就是那地方的人。”——这梦和新买的廉价玩偶有关,那娃娃发出刺耳笑声,小土很怕。我已将它压在箱底。 接着,又做了一个不怎么可怕的,梦见李泽新和我穿过积雪的校园,找到一条不那么难走的小径,容一人侧身而过,我在前,她在后,路终点是悬崖,我摸索崖壁凸起的岩石,平安落地,仰头等她,她一跃而下,死在我脚边——后来的梦确认了前一个的雪后情境。雪后什么意思?解闷未果。 上周末金宝贝体验课,课程不消说,小土的反应出乎预料,原本在家及邻近玩,他很开心,也很主动,但在那里,从头至尾只微微笑两三次,并且不懂与人配合,末了还闹。也许平时他所受到的都是专一的对待,到了那儿不适应。因此这个理由报了名。希望他不但会乐,还能与别人一起乐 课上分外显出他袖珍,从脸到脚,各处小一号——我终于羞愧了,不敢承认他已满九个月,虚报八个月多。今天又做了体检,体重身高均未达标,虽说个体差异,但我和老罗并非瘦小到醒目,那些超重儿的父母也未必个个身型威猛。我想,喂养的失败,一定是有,不能推卸。犯愁,灰心,我连自己都养不好,居然不自量力到养孩子?随即买一堆吃的,病急乱投医一样,连营养品也买了。大一点了,他知道分辨味觉,反不好喂,费尽心思做了,他却不爱吃。什么都不添的白粥吃得最顺利,但也需要为他表演许多节目才吃得完,为使他抬头张嘴,我常登高跳舞,道具要每顿不同,他的澡盆也用来当帽子戴。这两天消化不好,昨天的胡萝卜原样拉了出来,我有点难过。 人要时时挑战自己的偏见!金宝贝赠送一本育儿杂志,看了很受启发,我原来对这类指导性读物,都觉得是放屁,包括一切处世哲学~婚姻指南~心灵鸡汤~烹饪手册~理财顾问~美容技巧~健身方略~~~~~~~都犯了我的洁癖。但原来,看了大有好处。其中有一篇讲安全感,婴儿时期的安全感影响人的一生,有安全感的孩子才会探索这个世界,而这安全感来自最初18个月的有求必应。怪不得我如此想逃、想藏、想不作为、想虽生犹死的极乐。于是我对小土赶紧有求必应,几天下来,弄到他见我即出哭腔,只想赖在我身上,除此一概不好。累时,我只好关起门来销声匿迹,他果真专心致志探索世界起来,这间爬到那间,两根手指也琢磨半天,其乐无穷。
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